买游戏,怎么越来越像租游戏?

墨西哥参议员路易斯·多纳尔多·科洛西奥·里奥哈斯与众议员伊赖斯·雷耶斯共同提出一项立法倡议,希望规范数字游戏及其他数字商品的销售。

科洛西奥此前就批评过一种行业怪象:消费者按“拥有者”的价格付钱,实际拿到的权利却更像“租用者”。平台或许可协议一旦变动,玩家访问已购内容的权利就可能受到影响。

停服之后,游戏也得想办法继续运行

提案要求发行商提前建立机制,确保游戏在官方服务器关闭后仍能保留相应功能,不能让玩家购买的作品随着停服直接变成“电子砖头”。

同时,平台还必须向消费者说明:

  • 付款后取得的到底是数字商品所有权,还是软件使用许可;
  • 针对已购内容,许可协议将被视为附合合同;
  • 如果平台撤销消费者的访问权,却没有提供内容保存、补偿或退款等保障,将被认定为严重违规。

外国平台也要有本地负责人

提案还提出,在墨西哥销售数字商品的外国平台,应当在当地设立地址或指定法律代表。这样消费者遇到问题时,可以更方便地在本地发起投诉,而不用面对跨境维权的复杂流程。

从索尼实体盘争议,扩展到所有数字发行商

这两名议员并非第一次关注数字销售问题。此前,针对索尼计划在2028年前停止生产PlayStation实体光盘的说法,他们曾向墨西哥反垄断机构COFECE投诉。

他们认为,全面转向数字销售可能带来两个问题:

  • 削弱价格竞争;
  • 让二手游戏市场失去作用。

而此次提案的范围进一步扩大,把数字购买权利问题从单一平台延伸到所有数字发行商。

【编辑观察】玩家真正在意的,不是厂商能不能停服,而是自己花真金白银买下的内容,为何总在协议里变成“随时可能收回的许可”。这类提案若能推进,至少能逼着平台把规则讲得更明白。

目前还只是提案阶段

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要求尚未成为生效法律。当前提案编号和最终文本都没有确定,也没有明确的表决日程,具体条款能否调整、能否获得议会支持,仍需继续观察。